更新时间:2022.05.26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二手房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在以二手房设定抵押时,当事人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地产权证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有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申请书,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房产证等。房产抵押的其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3、船舶抵押合同,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房屋抵押需要这些文件: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进行登记在册的过程。房屋抵押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抵押人准备好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房产的房产证等到登记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然后办理抵押登记。以房屋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申请书;抵押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的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相关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利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