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
执行法院判决的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受侵害的当事人所作出的财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等其他法定赔偿方式。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样恢复审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
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赔偿的方式为可以一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行政诉讼案件中确定被告的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案之后会依法作出下列判决: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同时请求赔偿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的,适用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案件中,原告的撤诉均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同意。《行政诉讼法》对于撤诉的相关规定,原告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同意撤诉的,要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核准后方可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