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片人,因为他属于投资方,如果没有投资方,一部电影作品就不会拍出来,也不会被世人所欣赏到,而且如果该影片反响不好,那制片人要损失大部分财产,所以,为了保障制片人的权利,该著作权属于制片人。
个人摄影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
演绎作品与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1、概念差异: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归属与行使的区别: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
公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5、美术、摄影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主要如下: 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方法:一般由作者享有著作权,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但对于特殊职务,即职工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作者指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是归单位。
职务作品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著作权归属:由作者享有。但是如果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而而创造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除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决定标准是: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演绎者所有,但是演绎作品要以原作品为基础,所以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和行使,应当注意与原作品著作权的关系,对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例如历代名作、古文,任何人都不享有专有权,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对其进行改编、翻译加以利用。 演绎
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一般是指,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著作权的作品形式等。且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只要已经独立完成创作,即可依法获得著作权。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