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手段;以及代位权是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2、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被动行为; 3、代位权不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请求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无代位权可言。
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质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质权同时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有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的效力:受让人取得转让的债权、和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是: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如具备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债权人不得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
除法律规定的下列不可以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虚假债权转让的类型: 一、剥离前已受清偿; 二、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三、真债权假合同; 四、新贷还旧贷,因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
债权转让的效果有: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原来的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并且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的要件有: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其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并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债权人转移债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转让债权,此时可以全部转移也可以部分转移,不过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也不是任何债权都能进行转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