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七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的原则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只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某种行为是属于违反消防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处罚,消防行政机关才能予以处罚。、 2.公正、公开原则。也就是就是同样的情况应相同对待,不同
消防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谴责和告诫;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有下列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
违反消防法规定的处罚是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具体表现是: 1、消防设施、设备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止消防设施、设备的; 3、占用、堵塞、封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违反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行政处罚程序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相对人进行制裁的活动方式和步骤。 一般程序为:调查取证,立案,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拒绝执行的进行催缴,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消防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其中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消防法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对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四)故意阻
违反消防法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对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四)故意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