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一般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 1、多次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 2、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 3、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 4、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
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判刑规则: 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这里的擅自出卖,是指未经批准而卖给他人。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犯罪构成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不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为侵犯了国家和相关单位对国有档案的管理权和所有权;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的行为,若是经过相关机关批准的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四要件: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以下要素会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下要素会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 4、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惩罚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情形。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