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房屋拆迁,应当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
公房拆迁政府是要补偿的,一般按照面积一对一补偿,但是具体的如何补偿,还是要看当地政府拆迁通知的要求以及相关的规定。公房拆迁的时候,补偿的金额不会全部发放给全体的居民,还有房地产商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由公房所在单位另行
公房拆迁补偿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
其实有纠纷的房屋和拆迁并不冲突,因为拆迁与债权债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只要拆迁的程序是合法的,而且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明确的,那么只要拆迁方能把拆迁款发放到位,而房屋所属人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房屋是否存在纠纷并不影响拆迁的进程。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按照协商约定的时间可以拿到钱,标准是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