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被取保候审后并不能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没有事了。此时案件并没有结案,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被取保候审人依法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日后公安机关找到了新证据,还是会被起诉的。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这个限期的应当视为自动解除。当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话,应当是撤案了。
既然是构成犯罪,采取的应当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拘留三天后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其它强制措施的,这种情况也会出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取保候审也与如何判决没有直接关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较
取保候审并不是没事了,而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 取保候审的程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取保成功的人并不是出来就没事了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阶段进行确定。刑事案件还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且需要取保候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已经到人民检察院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检察长可以决定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是罪行较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