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
扣分周期为12个月,从拿到驾驶证的当天起算。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一般是从当事人初次领证的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比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21年12月11日,那么到2022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驾驶证扣分逾期时,要尽快去车管所申请审验,但可能要被罚款,然后就交罚款,因为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果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在被扣分后连续三个记分周期都未审验的就要被降级。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有12分额度,驾照清分日期是按照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来计算的。在记分周期内扣分未缴罚款的,则记分记录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内。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从初次领证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比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20年12月11日,那么到2021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最后一天可以处理扣分,但是最后一天处理的违章扣分,可能会算在了新的计分周期,消耗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驾驶证周期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当事人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