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没登记不可以协议离婚,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一定要到办理结婚证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办理。
离婚后不需要单位登记。但是,离婚时是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的。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方式的选择:离婚有诉协议和诉讼讼和协议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用。首先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可以,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
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离婚再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并在复婚申请书上附注“恢复婚姻”字样。 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
离婚不是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如果是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华侨离婚的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的起诉即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离婚可以不在婚姻登记地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例如结婚时如果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当地办理,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并不一定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