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和财产责任的差异,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可以独立经营和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
公司第一大股东不是必须是法人代表。 公司的法人一般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依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至于其他的企业,要看企业情况去确定负责人的职务。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进行登记,若是法定代
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 2、第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条规定实
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监事不需要签字。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不属于公司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不需要公司监事签字。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最后可以由一个委托人进行相关事务办理。 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是很重要的,对于公司后期良好发展密不可分,所以各个企业都该按照程序进行核准。
公司股权变更章程需要变更。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所以相应的,公司章程也需要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额即可。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欠债股东一般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承担的责任是有限度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约定期限。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
股东是公司的员工,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