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
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主张的损失有: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直接损失是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的损失,以及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是指权利人因为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未来财产利益损失;精神损害是指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
著作权分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 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 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 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
著作权的取得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形式上要满足是书面的质押合同; 2、合同中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侵犯著作权取得的收益,包括出售侵权产品取得的收入、发行侵犯作品取得的收入等。 一、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
作品著作权在当地的版权局申请。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进行公告。 著作权登记的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书;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
给予民事制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出售、传播他人作品的; 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 3、给予民事制裁的侵犯著作权的其他行为。
摄影作品有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摄影作品。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