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是的。借款人即债务人。被担保人是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先要明确知道什么情况下出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找一个人来担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所以担保人担保的对象是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是债务人。
共同借款人不是担保人,两者应当有所区别。共同借款人处于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因此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所有共同借款人主张债权;而担保人属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是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而提供的保证。只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
承担,如担保人与当事人订立的是一般保证合同的,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借款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如果担保人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可以起诉借款人,但要还需符合下列起诉的条件:担保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在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担保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借款人可以起诉担保人。通常来说,“借款人”是债务人,“担保人”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的人。通常来说二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二者与债权人同为保证合同当事人,二者就保证合同存在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相关纠纷。具体的管辖法院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凭借条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但如果借款人不履行义务,而出借人还不能实现担保物权时,则只能起诉借款人。
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
是担保人是否还钱,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偿还了债务的,担保人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欠款。 (1)如果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2)如果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借款人可以担保。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借款人只要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可以替他人担保,并不会因为属于其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一方,就不能作为担保人。借款人同时也可以成为提供借款的一方,身份都不
借款时借款人买担保,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样做对借款人、贷款和担保人三方都有一定的好处,能促成借款的达成。法律并未禁止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相反,允许担保公司存在,就公开承认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是合法的。因此,借款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