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欠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即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
欠条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裁决或者仲裁,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
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由继承人承担: 1、债务到期或者主债务人违约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未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前担保人死亡的,无法确定债务是否会清偿,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遗产不必承担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
保证期间经过,则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则其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