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具体如下所述: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
代位继承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育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承人; (2)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代位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但法律对代位继承人是年轻一代的直
就死亡当事人的遗产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包括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等。
代位继承的遗产范围为被代为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该继承人的相应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二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儿媳不是直系血亲,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已故,应当有其继承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不一定能继承全部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以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