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 1、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2、立案后在办理过程中,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
我国《刑法》所界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到开庭时间,法律没有作出规定。对法院审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毒品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少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犯罪对象是毒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境、边境
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分别有:主体要件是满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客观邮件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毒品的情形。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14种案件);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第1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刑法第126条);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
以下情节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有影响: 1、毒品数量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的影响:由于毒品数量与毒品的危害直接相关,毒品数量越多,危害越大,因此毒品数量一般用作决定刑罚严重程度的重要标准; 2、共同犯罪中的量刑问题:共同犯罪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
1、毒品数量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的影响; 2、共同犯罪中的量刑问题: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所占比例是比较大的; 3、立功对量刑的影响;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自首对量刑的影响;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