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为了使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实现,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处罚决定所规定的义务。实施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行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除非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
不是。除法律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是不可以重复处罚的。对于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且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只能按照数额高的规定来处罚。
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包括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是能够中止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或者执行行政处罚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员工迟到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可以施行,公司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表示,员工迟到会扣除一定的奖金,并且规章制度是和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谈论的,最终的结果已经进行公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迟到,公司是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拘留不能折抵刑事拘留。反过来,则是可以的。 一、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在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本身并不是处罚措施,而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
行政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
对于刑罚罚金,如果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的要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