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每日不超过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收取,并且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不能自行收取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其他的机关来收取。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一般是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但是处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且除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
不可以。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处理方式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计算行政处罚滞纳金的方法:一般是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的。但是处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且除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
增加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增加滞纳金是在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缴纳义务逾期不履行情况下的一种措施。不包含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