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当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时,其互负债务消灭。当双方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在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效力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
包括下列内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日期。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二)以合同主体为
劳动合同主要约定: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写明服务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
合同书样本包括的内容有: 1、订立合同的主体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合同的标的及质量、数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法。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劳动报酬的组成和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