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区别,其主要的三个区别如下: 1、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的本质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或者惩罚。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处罚,具有惩罚的特征; 2、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
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构成犯罪的才会判刑;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
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刑事拘留最多拘留37日。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方法。因此,刑事拘留具有一定的法定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刑事拘留,属于超期拘留。这时候行为人以及其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诉,请求执行机关变更拘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在性质、适用法律、适用目的、适用机关等方面均不相同。具体地来看,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主要有以下几点的不同: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法律不同。行政拘留适用行政方面的法律,例如《行政
刑事拘留到判决需要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普通刑事案件,未延长期限的情况下,一般在刑事拘留后10天内由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在未经延长的情况下,为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没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
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拘留一般分为三种:第一,行政拘留。第二,刑事拘留。第三,司法拘留。这三种拘留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是为了处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这类人并不属于罪犯,行政拘留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治安管理。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罪犯继
刑事拘留后还能保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的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只有在确定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保释。但是对于羁
案底是指,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记录。而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只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涉及刑事处罚。只有被认定为犯罪的行为人,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也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有案底。但是,已经被
被判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在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并且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情形。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
刑事拘留是否开除公职,需要具体分析: 1、在刑事拘留期间不会开除公职,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判处刑事处罚的公职人员才会被开除公职; 2、若仅仅是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后续未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法院未作出有罪判决,一般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刑事拘留最高期限为三十七日。对于一般的案件,正常情况下一般为十四日。对于简单的案件,同时经过初步的侦查工作,可以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嫌疑的话,刑事拘留最高不会超过三天。换句话说,刑事拘留约为三日到三十七日,一般案件约为十四日。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