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在我国,公司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新成立公司一般不需要先验资。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足出资即可申请设立登记。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验资。
公司名称核准是需要股东签名的,股东的签名是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不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保留期为六个月,不得转让。
需要。公司名称核准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企业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设立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公司名称核准的要求有: 1、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等文字; 2、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公司名称; 3、公司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成立大部分的公司是不需要验资的。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足出资即可申请设立登记。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验资。
公司名称核准要求如下: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公司起名核准的流程如下: 1、由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证明等材料; 3、公司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
需要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最后可以由一个委托人进行相关事务办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是很重要的,对于公司后期良好发展密不可分,所以各个企业都该按照程序进行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由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