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对方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的后果,同时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若给他人造
侵害名誉权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
侵害名誉权,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名誉权侵害行为,恢复原有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 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 二是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 三是公正评论。 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行使权利。 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按照上述方式,承担相关责任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当事人名誉权和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侵害名誉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者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主要表现为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著作权。名誉是指公民在道德、声誉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