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二审程序的启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
审理二审刑事案件的方式: 1、二审法院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对于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只有在案件是离婚案件,或者涉及商业秘密案件时,当事人才能申请不公开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以外,一律要公开审理,即使案件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也要遵守该原则。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方式: 1、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 2、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期内上诉人申请撤销案件的,法院一般是会准许撤销案件的。如果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经二审法院审查,原一审判决结果是正确的,适用法律正确,有犯罪事实的,应该撤销上诉,如果一审判决是有错误
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刑过重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刑事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刑事再审程序,都具有纠错的功能。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刑事审判纠错机制的核心部分和关键所在,其主要职能就是发现并纠正存在错误生效裁判的
婚姻法在民法典颁布后已经不再存在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查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
刑事案件二审一般要审二个月。1.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2.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情形包括: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