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就是指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说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并且,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在婚内用夫妻共同所有的资金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受赠的房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 3、一方婚前购置但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等; 4、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但是
如果房子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或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就可以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在离婚时均可主张所有权,即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
民法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