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后,进入执行阶段,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执行。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未立案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
强奸罪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可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条件。
取保候审申请人的条件是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我国,指在一定期限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较大,可以不经批准会见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与律师接触,便于发现新证据和查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资料,为辩护做好准备。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并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