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的义务有,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再十五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并且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员,提前通知全体劳动者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
职工工伤鉴定期间或者职工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两个环节: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2、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环节。
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2、严重违规的; 3、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员的,提前通知全体劳动者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互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