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死人没有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死人没有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子享有第一继承权,跟亲生子女一样享有遗产继承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
继女和继母有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遗产。继子女想要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对于继子女来讲,父母再婚不代表自己就可以理所应当的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另外,就算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也会因为某些特定情形失去继承权。
如果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继父母对已成年但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的,则该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与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被继承人原则上无权处置胎儿预留份,因为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才有权处置胎儿预留份。
公司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有人身性,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具有人身性的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
继承股权后成为股东有一个过程。继承人继承股权并享有股东资格的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先享有合法继承股份财产属性的权利,再恢复继承股份的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说明成为公司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不仅需要履行出资义务,还需要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可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
继承人继承后一般没有撤销权。但如下情形除外: 1、基于重大误解而继承遗产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继承遗产的; 3、显失公平的遗产继承行为; 4、可以撤销继承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