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婚前房产,加名字后,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司法实践中,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离婚时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共有关系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分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属于男女双方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比例。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屋按照
房产要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换句话说,“婚前”这两个字就是指,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得到的财产,难以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分居满了两年离婚,双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协议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一项协议就能够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双
房主是父母,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父母名下的财产。财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所有权是属于父母的,而不是属于夫妻,因此是不能分割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要求分割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的,法院一般会不予
离婚夫妻财产债务的处理问题,需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的不同来作出区别判断。 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来对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换句话说,在登记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过错方是可以少分财产的。因为诉讼分割财产的,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的,会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
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不能够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而在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同时可以要求受理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对
离婚后,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以下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所获赔偿补偿;遗嘱、赠与指定归个人的财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如果双方并没
分居一年半双方离婚的话,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方式,来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的纠纷。 需要注意,
离婚净身出户之后,并不能要财产。在法律上,这主要表述为:双方协议离婚或者登记离婚之后,没有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不能因为净身出户的原因,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样规定了离婚之后,能够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当事人约定仍对部分财产维持共同财产状况的,离婚后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另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为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第二类: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