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前是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在接受继承时,应当先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
继承人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遗产,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产的继承如下: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
遗产继承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
权利和义务是相一致的,如果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那么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
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赠以及遗嘱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1、必须是公民逝世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一切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一起具有,才能成为遗产。遗产一般依照以下次序进行分配:1、有遗赠抚育协议的,按遗赠抚育协议进行承继分配;2、没有遗赠抚育协
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范围主要有: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