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进行书面形式的起诉,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是否拥有起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受理。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
对于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应当提交的起诉书的写法为: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开头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4、最后写上签名和日期。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行政诉讼起诉状参照民事诉讼起诉状的规定,内容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或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六个月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提交起诉状;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行政诉讼起诉的流程是: 1、权利人要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明确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其次受理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
行政诉讼起诉书的书写:标题写为行政诉讼起诉书,在开头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然后分段写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最后起诉人签名并附上日期。
一是行政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