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补充协议的概念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法律相关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的补充约定。当事人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遗漏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签订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 ,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只有两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另一种是双方达成的关于纠纷
补充协议无效主合同有效。补充协议应当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已经存在的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独立存在。
毫无疑问,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时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说,一个时主合同,一个时从合同,补充协议可以说时是没有独立性的。施工合同是原始的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补充协议是在施工合同基础上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区别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主合同不成立,也就不存在“协议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可能冲突,发生矛盾或者冲突时一般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补充协议的效力与原合同并无二致,两者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特殊情况补充协议比原合同更具说明性以及说服力。
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担保合同一般都属于从合同。 主合同和子合同的区别如下: 1、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