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出质流程如下: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
抵押权人可以变更,当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也会随之一并转让,此时抵押权人就会变更,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或者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股份公司股东可以质押股权,有限公司也可以,股权是个人持有的权利。质权登记才能设立。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也可以质押。
抵押物合同的变更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债务人及抵押人三方(抵押人为债务人时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抵押合同变更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变更应到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股权作为标的物进行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设立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能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转让。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质权合同等。股权质押期间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因为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