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刑事拘留: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的解除拘留。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解除拘留。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只要受过刑事拘留的,相关资料都会留存备案,但只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刑的,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当事人生活。 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刑事拘留后有被提前释放的可能性,但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例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刑事拘留是否开除公职,需要具体分析: 1、在刑事拘留期间不会开除公职,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判处刑事处罚的公职人员才会被开除公职; 2、若仅仅是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后续未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法院未作出有罪判决,一般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有案底。只有经过定罪处罚,被认定为是犯罪的行为人,才会被记录下案底。这里所说的案底,就是犯罪的记录。而刑事拘留只是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法定的刑事处罚措施。换句话说,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尚未被定罪,更加不会留有案底。需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