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一般是需要直接交现金,通常情况下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或者是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的通知书去到银行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出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家属不太清楚这些程序,都是可以直接交给民警的,然后民警会交到指定的银行,银行的
取保候审押金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即可当场退回。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通过提供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等方法,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刑满后,通知相关银行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缴纳起点是一千元,具体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自行裁量。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则统一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保证金会退。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相关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交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第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
取保候审时所提出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等到取保候审的措施结束才可以退还。《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时可以交5000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起点为1000元,无年龄男女差异,1000元是起点,没有封顶。取保候审金额一般由犯罪罪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所以公安机关交5000押金没问题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般不是缴纳现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