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离婚时如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结婚登记前,当事人各自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收益、受赠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
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属于个人财产有: 1、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共同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金、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没有双方的特别约定,夫妻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离婚时房产分割中属于个人财产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企业应收账款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如果是婚前就获得的,也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获得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
离婚夫妻个人财产有这些: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