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人民陪审员的免除
需要重新审理。审判员回避之后重新审理是因为集中审理原则。 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 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对于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
离婚诉讼中能够一次判离的情形,依法包括: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依法确为感情破裂者;2、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提出离婚。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先进行调解。对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依法
民事诉讼中,一审败诉,二审有可能胜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此时的改判如果对当事人有利就属于胜诉。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余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民事诉讼中,以下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双方未办
民事诉讼的二审是终审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自诉讼文书送达之日起。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4、严重患病或生活难以自理
民事诉讼中,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二审是否能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
实行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最高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等。一审终审有以下情形: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
当事人一审败诉,二审有可能胜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此时的改判如果对当事人有利就属于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