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民法典》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分别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违约责任不属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
房屋中介非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时其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则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判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1、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3、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判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1、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3、赔偿损失,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和睦,团结
乡规民约是中国由乡村群众集体制订,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并自觉自愿履行的民间公约。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社会公德、平时生产生活关系、贯彻国家政策法令等。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团结,促进生产。乡规民约需靠群众自觉遵守,对违者进行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
一般责任保证的约定方式: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