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
一、担保责任期限是多久 担保责任期限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约定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一般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连带责任的保证时间具体是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是免除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在法律或者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但是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