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后,应该马上把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诉。
检察院不予批捕通知公安机关。法律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罪行轻的、患病的可以一直不采取逮捕措施,直接移送法院开庭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对于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直接将案件移交法院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对此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
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的期限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需要逮捕的,在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
法律规定被批捕一般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才能到检察院的阶段,必定在审查起诉期间就会有一定的侦查过程,要确保案件真实有效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批捕就是为了更好的让犯罪人员可以更好的得到处罚。
检察院刑拘后,一般三日后可转批捕;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