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处理涉外行政诉讼案件时应遵从的原则有: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指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境内进行行政诉讼,与中国公民和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指外国法院对于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
行政诉讼代理人要遵循的规定有: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
被告举证要遵守下列规定: 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 2、被告应当在第一审庭审结束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3、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所依据的程序有: 1、原告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并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
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3、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债务状况和子女情况等。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进行诉讼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其次,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最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离婚应具备的条件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且需满足前述条件,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3.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