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
公司解散类型如下: 1.自愿解散。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而自动解散公司。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 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吊销证照、撤销登记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解散。
起诉解算公司的同时不能申请法院进行清算。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申请对公司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的,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不依法进行清算的,有关民事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1)提起主体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借鉴德国、日本的立法经验,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告的持股比例确定为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限定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少数股东不正当的滥讼行为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公司解散的效果如下:1、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解散公司诉讼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因法定事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事由: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
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应当持有股东10%以上表决权,通常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就代表拥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 2、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例如连年亏损,继续经营将导致股东利益损失不断扩大。 3、原告已经穷尽其他
公司解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欠公司贷款的诉讼时效,其实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按照其他规定的诉讼时效确定该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欠公司贷款属于合同纠纷,没有其他法律对其诉讼时效做出规定,因此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