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可以补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
根据相关法律,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十级工伤的伤残待遇: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还有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费用,则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
退役的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发放终身养老金,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级伤残军人,应当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伤残军人享受住房,就业,贷款等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高等院校,录取条件应当放宽。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以及伤残津贴等。
1、每月领取依据民政部2010年10月规定的抚恤金,九级因战4550元/年因公3640元/年果你在长三角地区的,可能还要高不少抚恤金; 2、城镇户籍的安置工作,农村户籍的不一定安置工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临时补助)是九级不属于特殊安置的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根据与实际医疗时间、本人的工资等判定赔偿数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工伤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待遇为,可以获得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法律规定五级、六级工伤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残疾的退休待遇标准为一次性残疾补助:五级残疾享受16个月工资,六级残疾享受14个月工资;保留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如工作安排困难,用人单位每月应该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5级伤残为职工工资的70%,6级伤残为职工
工伤四级伤残的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每月得到本人工资的75%,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当职工退休时,停发伤残津贴,但依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员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基本养
退役的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发放终身养老金;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级伤残军人,应当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伤残军人享受住房、就业、贷款等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高等院校,录取条件应当放宽。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依法由医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试用期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