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当事人对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刑事证据有以下几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是对可以进行先行拘留的条件的规定,具体内容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犯罪; 3、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 5、有毁灭、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无法起诉:不构成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赦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的法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证据不足,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也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刑事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全面取证规则;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证据出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