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够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合同主体存在区别:承揽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2、合同标的存在区别: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动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承包人承揽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特征包括: 1、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为诺成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含以下这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含以下这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时,可以将建设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但是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则不能优先受偿。可以双方协议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