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追究制度。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事故的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其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属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十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属于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一
《安全生产法》是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就事故的防范与事故的责任,处理办法进行了规定,没有就安全事故的类别化分进行规定。 事故类别化分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化分
在以下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中,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或签署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事故报告责任主体; 2、事故报告时限; 3、事故报告内容; 4、事故救援与现场处置; 5、事故展开调查及职责划分; 6、事故等级划分; 7、事故分类;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 9、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一)一般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二)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种。对于特别重大工程类事故,一般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者是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工程类事故,通常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是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