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如下: 1、查帐务。查申报年度全年帐务,另外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查已经发生但单证未到帐务; 2、办理好纳税调整工作,要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处版理,确定好申报年度应纳所得税; 3、整理好年度所得税申报所需要的相关企业报表
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纳税人自每一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向当地的税务部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并结清全年企
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如下: 1.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2.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
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采用计提方式的,所得税额是计入年度终了前的账务处理,不采用计提方式的,则所得税额体现在汇算清缴前,年度终了之后的时间多进行账务处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汇算清缴的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或季度按月(季度)预付(一般按季度预付)按年末结算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1、按月或季度计算应预付所得税额:借款:所得税贷款:应缴税-应缴企业所得税2、缴纳季度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纳税人需要在银行开设关于结算的账户; 2、需要独立建立纳税的账簿,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3、纳税人可以独立计算自负盈亏。 通常,企业所得税会把企业分为:居民
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申报时间为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前需要先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之后正式清缴结算税款的时候,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