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质押合同需注意的内容:当事人之间设立质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关于量刑情节的辩护的内容有,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应当情节和可以情节、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单功情节和多功情节等。一般而言,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事实无关,是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事实情况。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如下: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记录,监理责任方应处理并检查验收; 3、发生一般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
1、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的责任;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 3、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责任; 4、施工验槽,技术交流和事故处理责任。
水利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有: 1.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2.完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相关职能,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为此应明确内审人员职责; 3.认真对待超概算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以下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所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一般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作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