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 2、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的;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安全生产八项权利五项义务: (1)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双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落实,即: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 五到位,是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危险源监
“一会”指班前会,“三卡”指企业体检卡、应急处置卡、动工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合规的安全生产制度。
构成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的量刑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犯此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