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以后受到传讯,如果是公安机关就是补充侦查,如果是检察机关,就是讯问和履行告知程序。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
都可以,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行为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保释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自己、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满,案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