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继承人。与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还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子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长子是第一继承人。但第一继承人不仅包括配偶,还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
妻子是第一继承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丈夫、子女、父母。第二: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阶段继承人和第二阶段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受扶养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中,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